昨日,《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代拟稿)》(以下简称《办法》)挂网征求公众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每年5月12日为全省抗震设防教育和应急演练日。同时,该办法对学校、高层住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拟规定,抗震设防区内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当按照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办法》规定,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以上的地区。
《办法》还明确:甘孜、阿坝、凉山、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乐山、眉山、攀枝花、自贡、宜宾13个市州所辖的区域被确定为四川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