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信息家长有权知道,学校重大事项家长能管理和决策,家长对校长和老师有权进行评价考核……记者昨日获悉,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年11月底之前,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根据学校自身特点、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坚持科学、务实、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条件成熟的区(市)县还可建立区域性的家长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所辖区域内的家长委员会工作。家长教育子女将不能再“打甩手”,而是拥有了更多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
权利
知情、决策、评价、质询、监督
根据《实施意见》,家长们拥有知情权、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和监督权。通过定期听取学校工作报告,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学校资源配置情况、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等;能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管理和决策,比如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就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要管理制度、食堂经费开支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根据相关考评办法,参与教育行政部门或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评价机构对学校、校长和教师考核评价工作。
此外,家长们还有向学校进行质疑或询问的权利。以书面方式与校长、年级主任、班主任就学校管理工作、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等问题进行质询。同时还可监督学校及校长、教师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学校依法办学、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等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义务
维护、沟通、整合、优化、开展
记者注意到,除了权利外,《实施意见》还规定家长们应担负有相应的义务。包括维护学校和谐发展、沟通协调和信息传递、整合资源、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开展家长教育工作。
家长们应协助学校调解家长、学生与学校之间的争议和矛盾;与学校和教师一起肯定和表扬学生的进步;协助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等活动。
建设
各级家委会人员选举有严格界定
按照要求,各级家委会的选举和人员变更都有着严格的界定。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每届任期一年,而私自指定、委派或撤换家长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也是不被允许的。
按规定,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按照不低于班级人数20%的比例推举产生;年级、学校及区(市)县家长委员会委员,根据学校规模,合理确定相应比例的委员人数,委员的总人数为单数。其中,各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联络人员1名,委员若干名。
而作为家长群体的“精英”,家委会的家长们必须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热心学校教育工作,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