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在《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中定义了2014年各批次情况,共分7个批次,有些批次又进行了细分(每一年份对批次的解释,需要参考当年招收实施规定)。
(一)2014年四川高考各批次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和两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均设置六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 本科第一批设置两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设置第一、第二预科志愿;本科第三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第一、第二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各设置三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设置六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及专业调配志愿。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
本科第一、二、三批和专科第一、二批均对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单独设置一个学校志愿(以下简称单优志愿)、六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院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按不愿调配对待。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调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为平行第一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国家专项计划、省属院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
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的普通高校。
(二)2014年四川高考各批次主要内容及投档顺序
一、本科提前批: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以及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院校、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如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专业。
二、国家、地方专项计划:主要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的专项计划。(非单独批次,不清楚应归属哪个批次)
三、本科第一批次
1、高考单优志愿:普通高考语文或英语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55名(按人数计名次,很后一名包含相同分数,下同)、数学(文)、政治、历史或地理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25名、数学(理)、物理、化学或生物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30名 的考生,高考成绩在二批次线之上的。
(高考单科优生,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录取时提高一个批次投档,具体投档办法:如其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考生本科第一批单优志愿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如其投档成绩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专科很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则按其投档成绩以上的一个批次的单优志愿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如其投档成绩在专科很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下,则按考生专科第二批单优志愿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2、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已通过高校自主招生考试且填报了志愿的。
3、艺术特长生志愿:已通过高校艺术特长生考试且填报了志愿的。
4、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已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考试且填报了志愿的。
5、本科一批次志愿: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四、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含“音、体、美”专业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也非单独批次)
五、本科第二批次
1、高考单优志愿:高考成绩在本科三批次线之上。
2、艺术特长生志愿:已通过高校艺术特长生考试且填报了志愿的。
3、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已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考试且填报了志愿的。
4、本科二批次志愿: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以及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六、本科第三次批次
1、高考单优志愿:高考成绩在专科一批次线之上。
2、本科三批次志愿: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七、专科提前批: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高职专科航海类专业。
八、专科第一批次
1、高考单优志愿:高考成绩在专科二批次线之上。
2、专科一批次志愿: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国家示范和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
九、专科第二批次
1、高考单优志愿:高考成绩在专科线之下。
2、专科二批次志愿: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普通高职(专科)。